原标题:传承文明的载体 促进交流的钥匙——专家解读《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关键5年。特别是2016年,既是普通话推广60周年,又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15周年。前不久,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明确了未来5年国家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今天,本报特刊登相关领域专家对此进行的解读,敬请关注。
推动广电语言文字发挥引领作用
广播电视作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主流媒体、大众传媒,是语言文字工作的前沿阵地和重要领域,对全社会语言文字使用发挥着引领和示范作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高度重视广播电视语言文字工作,“十二五”期间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管理举措,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制定规范,抓好标准建设。总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先后发出多次通知,针对一段时间内广播电视集中出现的不使用标准普通话、乱改成语等问题,把法律上的宏观要求转化为符合广播电视用语特点、操作性强的具体标准,明确违规行为惩治办法,不断提高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二是动态监管,抓好行风建设。总局常年把语言文字规范使用作为监听监看重点,对全国播出机构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并不定期开展不规范用语专项排查整治。
三是开办节目,抓好载体建设。“十二五”期间,总局一方面继续做好全国推普周广播电视宣传等常态工作,另一方面重点指导推动各广播电视机构积极开办弘扬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节目。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贯彻落实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是树立文化自信的重要方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从这样的高度认识广播电视规范标准用语的重要性。“十三五”期间,总局在巩固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将着重围绕以下方面发力:
一是提高管理的前瞻性。进一步加强对广播电视用语潜在风险的分析研判,对类型化、趋势化现象尽早介入干预,坚决把问题化解在苗头阶段。如针对网络不规范语言侵蚀广播电视现象,开展信息收集和预警提示,在语言文字主管部门和研究机构支持下给出指导性意见,做好事先防护工作。
二是注重政策的系统性。更加注重顶层设计,以制定标准、督促落实为重点,研究部署宣传推广、准入管理、人员教育等广播电视规范标准用语相关工作,增强各项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以更好地发挥合力,提高管理效能。
三是增强工作的创新性。一方面严格管理不放松,宣传推广不懈怠,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另一方面根据语言文字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结合人民群众对知识文化的新需求新期待,找准语言文字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点、与社会生活的结合点,积极运用流行节目形态和新媒体新技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引导广播电视既做守护者,又做建设者,既当促进派,又是实干家,更加有为有效地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