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痛点如何破?
——民主党派中央聚焦学前教育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
近几年,我国学前教育虽取得巨大进步,但也面临着新困难、新问题。学前教育管理不善事件频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短缺、学前教育小学化等一系列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下一代心理、品格的养成,意义重大,理应引起高度重视。而如何形成合力,办好学前教育,更是摆在政府和社会面前的课题。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今年全国两会上,各民主党派中央也纷纷将目光放在学前教育上,从学前教育立法、幼教队伍建设、幼儿园规范化管理、幼教事业长期稳步提升等多方面建言献策,把脉开方。
将学前教育纳入法制化轨道
儿童是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当前,学前教育发展数量、规模、速度都难以满足百姓的实际教育需求,“入园难”“入园贵”现象愈演愈烈。此外,学前教育经费不足、幼儿教师待遇无保障、培训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让学前教育发展面临尴尬境地。而这些问题的根源之一,正是法律的缺位。
民盟中央了解发现,在教育法所规定的四个独立学制阶段即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中,国家已分别制定了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到目前为止,只有学前教育阶段尚未立法,使学前教育发展中问题的解决无据可依,成为国民教育体系中的‘短板’。”
如何补齐短板?民盟中央建议,加快学前教育法的立法进程,使幼教事业发展有法可依。要确立公益性、普惠性发展方针,制定免费学前教育路线图。明确学前教育的地位和社会属性,突显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中的责任。“可以探索学前教育三年免费机制,各地应积极试点,可采取先实施学前教育最后一年免费,再逐步过渡到三年全免费的方式。”
民盟中央进一步认为,学前教育法必须要明确幼儿园办园的国家标准,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加强审批和管理。加强对幼儿园的动态监管,进一步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
“目前,我国法律缺乏保护儿童权益的既具可执行性又具威慑性的法条。”九三学社中央对加快学前教育立法也有相似观点,“虽然宪法、民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都有针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规定,国家也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但立法形式分散,规定抽象,缺乏系统性和操作性。”
为此,九三学社中央建议,研究出台学前教育法,对我国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建设与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难题、关键性体制机制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在我国刑法中尽快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罪名,并规定虐待儿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