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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书院丨庆历以后的三次兴学与书院状况

时间:2019-12-08 14:14     来源:《书院史话》     作者:樊克政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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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书院在北宋初虽曾一度勃兴,出现了一些较著名者,但自庆历(1041——1048年)以后,书院的发展在总体上却处于不景气的状况。

 

  书院在北宋初虽曾一度勃兴,出现了一些较著名者,但自庆历(1041——1048年)以后,书院的发展在总体上却处于不景气的状况。造成如此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这一时期,宋朝政府大力推进官学的发展,对书院不再予以表彰。当然,宋朝政府之所以重视官学的发展,也不是偶然的。

  宋初,朝廷从建立和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需要出发,曾极力提倡科举,以招揽人才。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一是宋初比唐朝大大增加了科举的录取名额。唐朝科举每次录取的人数,少的仅几人,多的也不过数十人(从未超过50人)。唐代,登进士科的总数为3000余人,而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一次就取录500余人,仁宗一朝所取进士就达4570人。二是宋初统治者还提高了进士及第者的待遇,使之成为选拔名公巨卿的主要渠道,以致“登上第者不数年,辄赫然显贵”(《宋史·选举志一》)。宋初统治者的这种政策,一方面对巩固宋王朝的封建统治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另一方面也在士子中造成了一种希图侥幸获得名利而不务实学的风气。一些有识之士相继起而指陈科举制度的弊端,主张兴学育才。庆历以后,宋朝政府之所以重视官学的发展,正是同这一形势密切相关的。

  这一时期,宋朝曾三次兴办官学。

  第一次兴学始于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三月,由当时任参知政事的范仲淹(989——1052年)发起。其主要内容:一是下令各州、军、监(宋代军、监和府为与州同级的地方行政区划,不常设)设立学校,有士子200人以上的县也设县学,均置教授。二是改革科举,规定士子必须上学300日,才能参加科举考试,以往应过试的,也须在校百日,并规定科举考试先策,次论,次诗赋,而罢帖经、墨义。三是创设太学,并下诏以胡瑗(993——1059年)在苏州、湖州的教学法教太学。

  这里有必要对胡瑗其人略作交代。胡瑗,字翼之,学者称安定先生,海陵(今江苏泰州)人。他曾以经术教授吴中,被范仲淹聘为苏州教授;又曾受聘以保宁节度推官教授于湖州。皇祐(1049——1054年)中,任国子监直讲,后升太子中允、天章阁侍讲,著有《春秋口义》、《周易口义》等。他在苏州、湖州教学时,创立了著名的“苏湖教法”,一改当时只重辞赋的风尚,“以明体达用之学授诸生”(《宋元学案》卷一),重视经义与实学。他在学校中分设“经义”、“治事”二斋,因材施教。经义斋学习六经;治事斋学习政治、军事、水利、历算等,要求生徒各以学习某一专业为主,同时兼学另一专业。庆历兴学中,将胡瑗的“苏湖教法”定为太学的教学法,表现出这次兴学力图在太学教育中贯彻“明体达用”的精神,以培养学生实际才能的意向,是这次兴学对教育进行改革的重要体现。

  不过,庆历兴学为时甚短。伴随着范仲淹被免除参知政事,离京外任,庆历四年的冬天,朝廷便下令废除了科举改革。庆历兴学就此告终。

  第二次兴学是在神宗熙宁(1068——1077年)、元丰(1078——1084年)间,由王安石(1021——1085年)发起。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庆历进士。他在熙宁二年(1069年)至熙宁九年(1076年)间,曾两次为相。在此期间,他曾发起了一场历史上十分著名的变法运动。在他第二次罢相后,变法基本上仍在继续推行,一直延续到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前后历时16年,而兴学便是这场历时16年的变法运动的一个重要侧面。

  熙宁、元丰兴学的主要内容:一是整顿太学,创立太学“三舍法”。所谓太学“三舍法”,是将太学生分为上舍、内舍、外舍3等。刚入学者为外舍生,初不限名额,后定额700人,元丰时增为2000人;外舍生经过考试,成绩达到第一、第二等的,一年可升内舍生,名额为200人,元丰时增为300人;内舍生经过考试,成绩达到优、平二等的,两年可升上舍生,名额为百人;上舍生经过考试分为3等,上舍上等者直接授以官职,无须参加科举考试。实行这一改革,使太学兼具教育与取士两种职能,而不再仅仅是一种养士的场所。与此同时,还扩大了太学的规模。二是整顿地方学校,并设立和整顿专门学校。对地方学校,于熙宁四年至六年(1071——1073年)间,在诸路均置学官,并对各州学分别拨给学田十顷。在专门学校方面,先后设置武学、律学、蕃学等,并为原属太常寺的医学设置提举判局官及教授1人,学生定员300人,分设方脉、针、疡3科。三是改革科举考试办法。于熙宁四年取消诗赋与明经诸科,以经义、论、策作为进士科考试的内容,以使士子从注重辞赋之学转而注重经术与世事;同时还增加了进士科的名额。四是颁定《三经新义》。熙宁六年,设经义局,训释《诗》、《书》、《周礼》。熙宁八年(1075年),此项工作完成,合称《三经新义》,颁赐太学与各州府学,以作为生徒的教材与科举考试的依据。

  熙宁、元丰兴学虽然历时远比庆历兴学为长,但随着神宗的去世与高太后的当政(其时哲宗年幼),这次兴学也中途夭折。

  第三次兴学发端于徽宗崇宁(1102——1106年)间,是在蔡京(1047——1126年)为相时发起的。当时,宋徽宗有意于恢复熙宁、元丰时的改革举措,在兴学方面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一是兴办地方学校。崇宁元年(1102年),颁诏命天下兴学,州县均设置小学。二是扩大太学规模。于开封南门外创设辟雍,又名“外学”,专处外舍生,而以太学专处上舍、内舍生。太学生的名额增加到3800人。三是下令将“三舍法”推广于天下。县学生经考选可升入州学,各州学生每3年贡入太学一次,为太学生,并废除科举制度。四是增设专门学校,于崇宁三年(1104年)设置算学、书学与画学。

  发端于崇宁间的这次兴学,一直延续到徽宗宣和初年。宣和三年(1121年),朝廷下诏恢复科举取士,除太学仍用“三舍法”外,州县一概终止实行“三舍法”。自崇宁以来的兴学运动就此终结。

  北宋庆历以后的三次兴学虽然都未能持续下去,但这三次兴学在促进宋朝中央与地方官学的发展方面,成就还是很大的。而官学的蓬勃发展以及在三次兴学中一再强化的入学与入仕之间的联系,势必将读书士子的注意力从书院引向官学。在这种情况下,宋代初期所建的一些书院渐受冷落,自然是不可避免的。于是,原有的著名书院有的荒废了,有的则与官学合而为一了。

  需要说明的是,北宋庆历以后,虽然一些著名书院大都渐趋沉寂,但书院的发展也并非停滞不前。事实上,这一时期,在今属安徽、浙江、江西、湖南、福建、江苏、山西、四川诸省的地区,仍曾有新的书院建立,如皇祐间欧阳修(1007——1072年)在颍州(今安徽阜阳)所建的西湖书院,熙宁间詹安在遂安(今浙江淳安)所建的瀛山书院,大观(1107——1110年)间周行己(1067——?)在永嘉所建的浮沚书院,政和(1111——1118年)间杨时(1053——1135年)在无锡所建的东林书院等。此外,还有邓符在东莞岑田(今香港新界锦田)所建的力瀛书院,以及约于这一时期末,在今属海南省的琼山所建的东坡书院。不过,这类书院在当时影响都不大。所以,这类书院的出现,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庆历以后书院发展在总体上不景气的状况。北宋书院丨庆历以后的三次兴学与书院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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