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代私人所建的书院,从《全唐诗》中可以查到以下一些有关的诗作:卢纶的《同耿拾遗春中题第四郎新修书院》(一作《同钱员外春中题薛载少府新书院》)与《宴赵氏昆季书院因与会文并率尔投赠》,王建的《杜中丞书院新移小竹》,杨巨源的《题五老峰下费君书院》,吕温的《同恭夏日题寻真观李宽中秀才书院》,杨发的《南溪书院》,李群玉的《书院二小松》,贾岛的《田将军书院》,曹唐的《题子侄书院双松》,齐己的《宿沈彬进士书院》。这些诗作大抵都是安史之乱(755——763年)以后亦即唐代后期的作品。其中有的诗作对书院的活动有所述及,从中可知,这类书院大都是文人学者个人读书或研讨学问的所在地。
这些书院,仅从《全唐诗》的有关诗题还看不出其具体地点。不过,有三所书院在地方志中也有记载。一所是费君书院。嘉庆《山西通志》卷五十九记载,在虞乡县(今山西永济)的五老峰下。一所是李秀才书院。光绪《湖南通志》卷六十九载明,在衡阳的石鼓山。另一所是南溪书院。据雍正《四川通志》卷五载,该书院在南溪县西北。
据地方志与其他书籍记载,在今属湖南、福建、江西、四川、浙江、陕西、广东、山东诸省境内,唐代还有一些私人所建的书院。它们是:衡山的韦宙书院、卢藩书院与邺侯书院,耒阳的杜陵书院,攸县的光石山书院,武陵桃川宫东北(今属湖南桃源)的天宁书院,漳浦的梁山书院,建阳的鳌峰书院,长溪东北(今福建福鼎)的草堂书院,江州(今江西九江)的景星书院,吉州东北(今江西永丰)的皇寮书院,高安的桂岩书院,遂宁书台山下的张九宗书院,巴州(今四川巴中)书案山的丹梯书院,会稽(今浙江绍兴)的丽正书院,龙丘(今浙江衢州东北)的九峰书院,寿昌青山的青山书院,蓝田的瀛洲书院,浈昌(今广东南雄)的孔林书院,临朐的李公书院等。
这些私人所建的书院,大多数也建于安史之乱以后,并且多数也是个人隐居读书的所在,不过有的已经有了讲学、授徒的活动。如:皇寮书院的创建人刘庆霖曾在所创书院中讲学,桂岩书院的创建人幸南容曾在该书院“授业”,鳌峰书院则系其创建人熊祕的子孙的“肄业之所”(民国《建阳县志》卷八)。这后一种书院的出现表明,具备学校性质的书院在唐代就已经产生了。但同时也应看到,类似于皇寮、桂岩、鳌峰这样的书院,在唐代还只是凤毛麟角,为数极少。从书院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具备学校性质的书院,这时还仅仅是破土抽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