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奴隶制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学在官府”,官师合一。当时,知识为奴隶主贵族所垄断,典章文物均藏于官府,不做某种官吏便不可能通晓某种知识。人们要学习某种知识,只能去向有关的官吏学习。从而呈现出一种官即是师,师即是官,政教不分的局面。这种状况在西周时期的主要表现是:
(1)国学教官由大乐正(乐官之长)总其成,下设小乐正、大胥、小胥、龠(音yuè)师、龠师丞、太傅、少傅、师氏、保氏等职各负其责。他们当中多数都是乐官,而且都以在职官员的身份兼任国家教师。
(2)乡学教师由乡师、乡大夫、州长、党正等地方各级行政长官兼任,并由中央的大司徒(掌管土地与地方教育之官)总其成。同时,也有原为大夫与士的“致仕”(退休)官员担任乡学教师,他们分别被称为“父师”与“少师”。
在教育内容方面,西周学校也以“明人伦”为重点。无论国学还是乡学都以“六艺”为主要教育内容,所谓“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礼是政治伦理课,包括政治、历史、宗法、道德、礼节等方面的教育;乐是艺术教育课,包括音乐、诗歌、舞蹈等方面的教育;射与御是军事体育课,包括射箭、驾驭战车等方面的教育;书、数是基础文化知识课,包括识字、写字、数学等方面的教育。其中,礼、乐、射、御为“大艺”,是大学阶段的主要学习科目;书、数为“小艺”,是小学阶段的主要学习科目。
除“六艺”外,国学还有“三德”(三项道德标准,即至德、敏德、孝德)、“三行”(三种行为规范,即孝行、友行、顺行)、“六仪”(六种礼仪,即祭祀之容、宾客之容、朝廷之容、丧纪之容、军旅之容、车马之容)诸项教育内容;乡学还有“六德”(六项道德标准,即知、仁、圣、义、忠、和)、“六行”(六种行为规范,即孝、友、睦、姻、任、恤)的教育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