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地方官学是指按照地方行政机构,分别设于郡国、县、道、邑、乡、聚的官办学校。
郡国设立学校始于西汉景帝时。当时,文翁任蜀郡太守。他看到当地文化落后,便从郡县挑选了10多名小吏,送往京师太学,从博士受业,或学习律令。在他们学成归来后,分别委以要职。与此同时,文翁还在成都设立官学,招收下面各县的子弟入学受业,称为“学官弟子”,按照他们学习成绩的高低,委任官职。他到各县巡视,也要带上其中德才兼备者,让他们代为传达教令,以示鼓励。因此,只几年工夫,当地年轻人便争着想当学官弟子,从而使蜀郡的文化教育事业大为改观。汉武帝对文翁的办学成绩十分赞赏,命令天下郡国都要仿效蜀郡,设立官学。事实上,只是到了西汉平帝时,郡国官学才普遍设立,并开始建立起地方各级官学体制。当时,按规定,郡国设立的官学称“学”,县、道、邑的官学称“校”,乡和聚开办的官学则分别称为“庠”和“序”。各学、校分别设置经师一人,庠、序则分别设置《孝经》师一人。东汉时期,地方官学教育又有新的发展,并愈来愈普遍。不过也要看到,汉代的地方官学不仅仅是教授儒学的场所,其主要任务还是普及教化,课程设置时兴时废,并没有统一规定。